「2016臺中花都藝術季-花都‧街藝匯演」 街頭藝人甄選開放報名 |
類型名稱:最新公告 發布日期:2016-08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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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「2016臺中花都藝術季-花都‧街藝匯演」
街頭藝人甄選報名簡章
一、目的:
「2016 臺中花都藝術季」將於10月起盛大展開,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特別招募百組優秀街頭藝人進行街頭匯演。街頭藝人是城市的藝術家,透過街頭藝術的揮灑,跟城市建構溫情、親密的關係,並擴及至任何角落,讓民眾在藝文氛圍中調劑身心,豐富這座城市的文化內涵,顯露城市藝術的生命力和包容性。今年以「花都‧街藝」為主題,邀請街頭藝人一起綻放最璀璨的藝術之花。 二、辦理單位: 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: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、主題設定: 為配合「花都藝術季」的精神,將以「花」與「繽紛」作為展演主題與創作元素,結合臺中的花都意象,呈現大臺中豐富的人文生活面貌。 四、 報名資格: (一)具備臺中市核發有效期內之臺中街頭藝人證照者。 (二)展演項目需具加入「花」或「繽紛」之元素 (三)此次活動為純粹藝文推廣,免收任何攤位費用,不收保證金,並提供展演出席費用,活動皆可收取現場觀眾自由捐助獎勵金(打賞);美術剪影及素描、傳統技藝類並得現場收費作畫。 五、辦理時間: 報名收件:2016年8月15日(一)至 9月15日(四) 甄選審查:2016年9月27日(二) 公告甄選結果:2016年9月30日(五) 六、報名辦法: (一)於活動官方網站線上填寫報名表,並上傳具有「花」或「繽紛」元素之展演資料,資料需求如下: 表演藝術類:表演影片連結網址1支(影片平臺需為youtube,兩分鐘內為限。) 視覺藝術類及創意工藝類:作品照片3-4張 (二)不諳使用電腦者請洽詢承辦單位索取紙本報名表,仍需檢附展演資料。 報名表請附上3-4張作品照片一併寄至「404臺中市北區華中街15號 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收」 (三)洽詢電話: 1.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郭小姐 04-22070976 分機18 2.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鄒小姐 04-22289111 分機 25412 七、招募類別組數: 表演藝術類:60組 視覺藝術暨創藝工藝類:40組 八、甄選審查方式: 甄選報名截止後,文化局將就甄選者之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查。資料短缺者或展演項目無具備「花」或「繽紛」元素者,文化局得以電郵或電話通知其於二日內補齊,逾期未補正者,視同資格不符,予以淘汰;資料齊全無誤者進入評選階段;通過評選者,即為「花都‧街藝」匯演活動的入選者。 九、甄選結果: 將於評選完成後公告於活動官方網站、文化局網站、臺中市街頭藝人網站。 (一)百組入選之街頭藝人,將安排至葫蘆墩文化中心、港區藝術中心、屯區藝文中心、光復新村等地進行展演。 (二)匯演期間:於 2016年10月15日(六)、10月16日(日)、10月22日(六)、10月29日(六)舉行,如有異動以公告為準。 (三)入選之街頭藝人,並且配合文化局安排參與匯演者,將授予「百大優秀街頭藝人證書」以茲鼓勵。 十、 注意事項 (一)視覺藝術暨創意工藝類的表演者,須提供至少30份作品供民眾免費索取,提供之作品將由承辦單位酌予補助費用。 (二)展演所需設備器材須自備,主辦單位不予提供。 (三)持有多張證照臺中市街頭藝人證者,以報名一次為限,不得重複報名。 (四)以團隊名義報名之所有團員須全體演出。以個人名義報名者,僅報名者本人得進行展演,不得有其他表演者同臺進行演出。 (五)入選者須能配合藝術季安排之時間及地點進行展演。未能配合展演者將取消本活動參與權,且不授予「百大優秀街頭藝人證書」,並由文化局安排遞補展演。 (六)基於公共安全、環境保護,以及可能造成環境、空氣汙染等顧慮,展演不得使用諸如噴漆及具殺傷力之危險性武器等道具,違反者予以取消資格。採用明火演出者,須符合「臺中市戶外火舞表演安全管理辦法」相關規定後始得演出。 (七)展演如運用物質材料直接與觀眾肌膚有所接觸,報名時請附對人體無害或不會造成過敏之相關證明文件。 (八)放棄本次報名者,或報名資格不符者及未通過審查者,恕不退還報名申請資料,請自行備份。 (九)以上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文化局得視實際需要予以修訂。 ■線上報名網址(需附上影片或作品連結網址): ◎表演藝術類:https://goo.gl/forms/f9buNZEkKzdKmQBn1 ◎創意工藝類、視覺藝術類:https://goo.gl/forms/SUYu91CAMoKSKghr1 ■簡章下載:Word下載 PDF下載 ■報名表下載:表演藝術類報名表 Word下載、PDF下載 創意工藝、視覺藝術類報名表 Word下載、PDF下載 |